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桩基采购项目
我司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的采购,现诚邀各合格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桩基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我司需采购PHC管桩及配件。(详见附件2)
三、交货时间:采购人分批次下订单,供应商分批次供货。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采购订单后3日内按照买方通知的货物品种、数量等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东南角,福泉高速公路收费口以南,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现场。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按约定的交货期向采购人供应货物。采购人收到货物后3日内支付当批次货款,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三支付违约金。
七、资质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品牌代理授权书。
七、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报价人可与采购人联系相关事宜,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福 联系电话:13599068875
九、报价说明
1、本项目货物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上述询价内容为计划采购预估数量,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采购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为准,结算时以具体采购货物的序号相应的中标单价合计结算金额。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和法律责任,亦无义务向报价人解释其原因。本项目单价已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到达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装卸费及运输、检测、装卸中的损耗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本合同列明的单价、总价均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详见附件2)
2、本项目单价有效期为叁个月,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该有效期内单价不变,双方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费用。超过叁个月的,双方按照行情另行协商价格并签订协议。
3、本项目比选方式:采购人根据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报价人,评审报价价格比较,并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员会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递交报价文件人员非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则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材料未按时递交或递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递交报价文件及比选地点:福州市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17楼)
(2)密封性要求: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时间;
(3)报价文件内容:项目询价承诺函及报价表(附件2)、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十、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福州市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项目询价承诺函及报价表
3:技术标准及要求
4: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福州市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 7 日
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连坂污水处理厂桩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