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桩基工程询价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2-04-08 4

报价人:

采购人将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桩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第六条付款方式、附件4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九条第(一)第1点修改为:

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预付300万元货款,成交人收到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向采购人供应货物。当供货量金额达到300万元时,采购人应根据成交人的通知及时支付后续货款,以便成交人后续及时供货。

由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顺延1日,改为2022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其余按原询价文件要求执行。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