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市场询价通知
为了方便下一步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对【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采购前国内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提交密封报价。
一、企业需提供的报价材料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报价函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的市场价。应按询价货物一览表(详附件1)产品型号、规格进行报价,货物须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详附件2)。
二、报价要求
1、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安装服务、运输、税金、使用培训、警示灯及安装、劳务、运输、管理、保险、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以及所有根据技术标准及要求或其他原因应由供方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2、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含税价。
三、递交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价材料密封递交,密封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材料提交方式:通过现场或邮寄形式递交。
3、所有材料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送达(如材料以邮寄形式递交,应按规定截止时间前寄达我司)
采购单位: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高先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联系电话:0591-83778612
附件1
询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辆/元 (人民币) | 报价货物品牌 |
1 | 1 | 排水抢险车(含柴油发电机、轻型潜水泵、照明灯、警示灯) | 详见附件2
| 套 |
1 | ||
总价(含税): | |||||||
1、以上货物报价应包括:货物制造、安装服务、运输、税金、使用培训、警示灯及安装、劳务、运输、管理、保险、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方支付的税金和其他应缴的全部费用。 2、排水抢险车要求国内知名品牌皮卡,具有改装公告,能合法上牌,卖方需负责买方排水抢险车上牌服务、代缴车辆购置税服务、代缴车辆保险费服务、申请代办安装警示灯等全部服务,购置税、保险费、上牌等费用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收据发票由买方实报实销,不含在排水抢险车购置费用中。 | |||||||
附件2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主要用于给水工程抢修使用。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1.专用车辆配置参数
⑴、要求国内知名品牌皮卡,具有改装公告,能合法上牌;
⑵、车辆尺寸:长≥5665 mm,宽≤1883 mm,高≤2180mm;座位:2+3人;
⑶、车身颜色;工程黄;
⑷、车厢型式:防腐铝合金箱体总成,地板铺设花纹铝板,两侧上掀门结构,后部为上掀门和下翻门结构;
⑸、燃料种类:汽油;
⑹、排量(升):≥1967ml;
⑺、发动机功率:≥145kW;
⑻、环保标准:国六;
⑼、倒车雷达:可视倒车雷达,七寸显示屏,配4只安全探头。
⑽、轮胎规格:245/70R17
⑾、驱动形式:四驱
⑿、轴距≥3470mm
⒀、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所报车型的的许可公告和中国汽车网公布的车型参数。
2. 柴油发电机技术参数
⑴、三相四线制发电机组选用国内知名品牌,额定输出功率30kw;
⑵、额定电压380V±10% ,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发电容量与移动排水设备功率匹配;
⑶控制系统:采用智能控制系统,集中控制,中文界面,具有自动障碍保护功能,选用优质电器元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操作控制系统能清晰显示机组主要工作参数,漏电保护,漏油报警等。对各个系统的控制有明确标识。
3、轻型潜水泵技术参数
(1)、额定流量≥500m³/h,额定扬程≥10米,单泵重量≤35KG,功率≤22KW。提供国家级(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泵检测报告以证明满足水泵的流量、扬程等参数符合招标要求(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2)、泵体材质为轻型航空铝合金,叶轮采用耐磨耐腐不锈钢材质,一体成型;
⑶、其它部位均采用不锈钢材质,抗腐蚀能力强。
⑷、水泵配备潜水电缆及电缆护套,电缆之间采用IP67以上防水接头;
(5)、采用干式复合电机,潜水深度≥20m,与泵一体且长度大于150mm的钢制电缆护套;
(6)、泵体直径不超过310mm,长度不超过570mm,配不锈钢丝滤网,带蝶形螺母;
(7)、单泵配聚胺脂高强度浮圈,一体成型,满足泵工作时的浮力要求,具卡口吊环连接软性固定吊索。
(8)、单泵配防水电缆线20m,电缆与泵连接端安装有与泵一体的钢制电缆护套,配有航空插头(防护等级IP67);
(9)、单泵配水带:聚氨酯排水管 DN200mm,20m/卷,共40米(出水管可多配延长);每卷排水管均有水带接合器和不锈钢快速卡箍。
(10)、控制柜采用一控一方式,防护等级IP44或以上,不锈钢材质,重量≤40KG,两侧带提手;
(11)、控制柜带防护型底座,具有抗震功能,可移动安装位可固定在载体上;
(12)、控制柜应考虑与车辆快速分离使用,且能够户外防雨。拆卸
后,控制柜和水泵可以使用市电供电正常工作;
(13)、水泵控制系统集成于控制柜内,可离发电机组0-500米以内正常工作。可实现离车远距离排水工作,柜体底脚固定方式采用滑轨连接,螺丝固定,方便离车使用时拆卸;
(14)、控制柜进线与出线为侧进前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及避免混接;
(15)、控制系统应拥有独立软件著作权,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控制系统可实现手机端下载APP后,通过手机远程监控水泵运行。
(16)、具有无人值守功能,当水抽干后,可自动停机、自动报警,避免烧坏水泵。液晶显示屏精确显示水泵运行电压、电流、转速及故障情况;
(17)、排水控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具备无极调速功能,可对潜水泵实现软启动及软停机,运行中可调转速使用,水泵工作时流量可调并具有精密的漏电保护装置。
4、照明灯要求
⑴、外部照明系统:车辆顶部安装可倒伏式应急照明灯具;
⑵、探照灯可以上下左右旋转,水平旋转角度≥360° 垂直旋转角度:135°;
⑶、功率:35W,光通量:3200lm。设备工作环境温度:-20°~55°,动作电压10~14V。
5、警灯警示系统要求
⑴、警灯警报器:安装制式警灯警报系统,车顶前部配置长排1.2米100W黄色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控制盒;
⑵、车厢两侧及后尾上部各配置爆闪警灯。
1. 验收标准:货物按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业主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当发生矛盾时,以其中最高标准为准。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买方初步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阶段。
(1)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前述证书、资料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最终定论)。在货物生产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委派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卖方应提供充分的条件让买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合同、询价文件的要求及卖方的相关承诺。
(2)初步验收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卖方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初步验收。买方收到货物后对产品包装、外观、数量、品种、产品有关资料等进行确认,如果买方发现产品的包装、外观、数量、品种、产品有关资料等存在任何问题或瑕疵、残损,买方有权拒收。买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质量的最终确认,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3)卖方提供设备要保证是原厂产品,到用户指定地点后现场验收,要求整车合格率>99.5%,一年内主要部件的返修率<3%。
经买方质量验收无误,双方在货物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质量验收确认不能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包含安装的货物,质量验收确认视为验收合格;本合同货物需安装的,则除质量验收确认外,还需待安装完成且通过双方最终验收确认,方视为验收合格。
货物需安装的,双方还需完成以下验收程序:
(4)安装调试检验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询价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5)最终验收
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卖方在安装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2. 技术资料要求
卖方应在货物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二套,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a. 产品验收标准 b. 技术说明书
c. 使用说明书 d. 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e. 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f. 包括可能的软件说明、手册、备份光盘等。
3. 货物验收确认不能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四.技术服务
买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可酌情邀请买方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验收),检查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应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可方便得到修理和免费更换。
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卖方均应能够及时地提供业主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业主发出通知后,卖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材料设备正常运行。
4、卖方应负责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直至买方能完全操作。
5、凡采购排水抢险车及设备使用、维护需要培训的应为交付现场培训。
6、特殊工具与配品配件
6.1特殊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排水抢险车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并在报价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中。
6.2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报价总价中。
五.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货物质保期为贰年。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卖方将提供现场服务,免费维修更换损坏的产品。由于买方人为原因,卖方有义务对损坏的产品作有偿更换。
六.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买方将采购计划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卖方收到采购计划后需在当日给予确认回复,如卖方未回复的,视为已收到买方的采购计划,卖方按买方提供的货物规格、数量三十个日历日内到货,延期到货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卖方负责送达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福州市地区)。
七、售后服务异议响应期限:本合同所购置的货物售后服务按本次产品相关质量要求和国家规定执行。产品从验收后至保质期满前,若卖方产品安装在用户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4小时内负责解决,否则,造成买方或用户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买方有权将自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买方使用产品设备有问题的,向卖方发出通知的,成交人亦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提供解决方案。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
(1)卖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向买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货物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如卖方提供银行担保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的,买方在支付卖方货款时应扣留合同总金额的5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货物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索赔情况下,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卖方。质保期届满后三年内卖方未向买方申请退还质保金的,已付款视为结算款,即卖方自愿放弃质保金。
(2)卖方货物经买方确认到货数量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须按本合同验收条款约定的程序与方式完成验收,以及包括卖方提供货物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书等买方要求的货物技术资料),卖方开具所供货物的含税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买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给予付款。
(3)买方付款前,卖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签署的供方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及收款单位一致,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如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卖方同意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行政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如已认证相符,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未经认证,卖方须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买卖双方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部
2022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