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莒口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论证报告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
莒口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论证报告
询
价
函
询价文件编号:XJ-2024-04
询价单位: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6762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龙安路369号中辉大厦12层
日期:2024年3月
询价邀请函
本询价项目名称为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莒口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论证报告。项目业主为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合格询价人对本询价项目进行报价。
一、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工作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意见办理的补充通知(试行)》要求,开展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莒口110kV输变电工程生态红线内建设项目论证。
验收标准:提交的报告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审查通过。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论证报告。
二、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提交的报告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付款前受托方需提交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请于2024年3月18日16:30分(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加盖公章)送至指定地点(项目业主办公场所,福州市晋安区龙安路369号中辉大厦11楼),逾期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接收。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翁晨冰
2、联系电话:15705907910
3、传真:0591—87888761
五、资质要求:
要求报价单位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电力),服务范围涵盖项目咨询或评估咨询或全过程咨询。
六、报价说明:
1、接受询价单位请结合国家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以上工作内容自主做出报价,其报价应包含本单位管理费、利润、税费、技术咨询费、技术人员往返项目现场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等。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0000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接受询价单位必须承诺能够配备足够的、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服务内容按期完成,并结合单位自身实力、本项目工作内容、风险特性等相关内容进行最优报价,接受询价单位一经选择确定为该项目服务单位,其报价将作为最终服务合同价,不再另行调整。
3、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项目报价承诺函及报价表(附件一)
(3)其他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七、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报价人可与采购人联系相关事宜,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评审办法及地点
1、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评选法"确定中选单位。在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总价报价最低者中选。若遇报价人报价相同的情况,将以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2、评审地点: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询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中选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中选单位。
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需传官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需传官网)032-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意见办理的通知(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65号).pdf
(需传官网)闽自然资发2024【7】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意见办理的补充通知(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