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服务采购的询价函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服务的采购,现公开挂网询价。
一、询价邀请
1、项目编号:BHSW2020CG-082
2、询价采购服务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等详见“询价一览表”。
3、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用密封的形式,并在密封面注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同时在各密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我司。
报价文件送达时间:自询价函挂网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之内,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收件人: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6层 滨海水务公司(翔福物流园A区运管中心大楼),联系电话:0591-87529791。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询价项目 | 服务内容 | 报价折扣系数 | 报价(元) | 备注 | ||
1 | 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1. 服务项目: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成果要求:调查报告需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出具,提供原件 纸质版陆份,电子版光盘壹份。 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需报送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局,由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局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主管部门及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直至取得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 | |||||
合计(含税) | 小写: 大写: | ||||||
5、备注:本次询价采购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报价应含报价折扣系数(0<报价折扣系数≤1)及报价总价,其中报价总价为按照第6条计价依据计算后根据报价折扣系数下浮后确定。报价人报价非合同最终价格,最终价格以财政审核或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后价*报价折扣系数为准,但最高总价不超过20万元。
6、计价依据:
6.1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福建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1]482号)
6.2:关于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见附件)
6.3: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见附件)
7、结算支付办法:详见询价文件合同文本。
8、验收方式:取得福州市长乐区生态环境局批复文件。
二、报价须知
1、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具有一项以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待询价人需要时备查。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报价人报价的服务必须符合“询价一览表”的要求,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4、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三、 评审办法、时间及地点
1、评审办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最低价成交。
2、评审时间及地点:自询价函挂网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位于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签订合同
在通知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五、询价结果确认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
附件1:关于东湖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