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20-12-08 4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于2020年12月3日组织召开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疑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芬

联系电话:1595913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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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水务红庙岭改扩建二期验收鉴定书.pdf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水务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稿).pdf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水务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水保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