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1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3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市水务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治,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自2023年9月份市委巡察二组反馈以来,集团党委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4个方面13项53个问题,明确141条整改措施。坚持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定期收集汇总各牵头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每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智攻关、研究破解。集团纪委立足职能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抓好问题线索处置,通过与整改责任部门面对面、逐项逐条督促整改,确保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避免前紧后松、上下脱节。同时,着眼常态长效,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集团各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三重一大”、差旅费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文件48项,有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放大整改效应,促进企业全面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市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宏景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进一步统一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建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带头抓、深入抓、持续抓,牵头负责31项整改任务(占问题总数58%),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9次党委会,研究审议涉及巡察整改相关议题23项,逐条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市委书记专题会上指出的3个方面问题整改,直接参与、重点督办。围绕内河航线开发、内河文旅策划等重点项目,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现场调研会7场次,优化论证方案,协调问题解决,督促项目推进;针对水费清欠、应收账款回收等难点问题,专题召开整改工作现场推进会,分类梳理清欠工作计划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措施办法,进一步指导工作开展;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在督促抓好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章立制,从严从实规范落实。同时,针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等指出的问题,纳入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覆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已完成。2023年9月份以来,市水务集团党委及各所属党组织以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累计59场次。2023年10月26日,市水务集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修订)》经第三十二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2)已完成。2023年11月17日,市水务集团第三十四次党委会审议通过《集团落实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各所属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3)已完成。截至2023年10月31日,市水务集团党委及所属12家企业党组织均已重新修订“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来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管水治水重要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温泉开发利用重要理念等”纳入学习范畴。
4)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第一议题”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研究部署。自2023年10月份“第一议题”制度修订以来,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7次,提出落实举措25项。同时,积极督促所属企业参照执行,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单位的落实举措,推动“第一议题”有关工作落地见效。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来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5)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及各所属党组织以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水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93场次。
6)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结合主题教育第2、3期读书班,于2023年10月19日、11月16日分别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前往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温泉博物馆、水系综合治理展示馆开展现场教学,并上专题党课,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集团各所属党组织于2023年9月起,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水系展示馆、集团党员政治生活馆、自来水公司党员政治生活馆、海环公司党员政治生活馆、祥坂污水厂厂史档案室等开展现场教育49次。
7)已完成。污水管网提升工程涉及金额53005万元,分为12个标段实施,经市政府协调,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7个标段涉及金额11100万元已进场施工,其余5个标段涉及金额41905万元计划2024年8月前陆续进场施工,整体工期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8)已完成。100个快排通道工程涉及金额400万元,经市政府协调,按照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3CJ00827号)及管线施工方案联审机制,均已采取抢修报备形式完成破路占道审批,100个快排通道工程现均已进场并完成施工。
(4)针对“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管水治水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及各所属党组织以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条块结合、齐抓共治”管水治水重大理念93场次。
10)已完成。所属自来水公司已完成习近平同志三赴西区水厂材料梳理,并在公司党员政治生活馆形成2个版面进行展示。所属海环公司已完成习近平同志冒雨参加新西河挖河工程义务劳动、一赴洋里污水厂、四赴祥坂污水厂等材料梳理,并在祥坂污水处理厂厂史档案室形成1块展板、1个视频进行展示;在海环企业文化主题馆形成2个展板、1个视频进行展示。所属排水公司已完成习近平同志冒雨参加新西河挖河工程义务劳动材料梳理,围绕习近平同志在榕治水实践,在新西河点位形成5块展板进行展示。
11)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结合主题教育第2、3期读书班,于2023年10月19日、11月16日分别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前往滨海新城规划展示馆、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温泉博物馆、水系综合治理展示馆开展现场教学,并上专题党课,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集团各所属党组织于2023年9月起,组织党员干部前往水系展示馆、集团党员政治生活馆、自来水公司党员政治生活馆、海环公司党员政治生活馆、祥坂污水厂厂史档案室等开展现场教育49次。
12)已完成。根据《市十六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一)》(〔2023〕4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榕政办〔2023〕7号)精神,仅要求开展三宝城(打铁港河)、温泉公园水体的水体透明度提升工程。目前温泉公园湖、打铁港河均已完成水体透明度提升工程,其中温泉公园湖已完成水生态构建,水体透明度由现状0.4米提升至1.5米以上;打铁港河已完成原位混凝沉淀+生态浮岛构建,透明度由现状0.3米提升至0.8米以上。已将上述河道试验成果报送市建设局(榕水务〔2023〕538号),并形成《水体透明度提升试验成果总结报告》;同步对四城区具有代表性的内河逐条完成了调研梳理,对提升河道透明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推广建议技术路线,已形成《福州城市内河水体透明度提升推广方案》报送市建设局。
(5)针对“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温泉开发利用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及各所属党组织以中心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从严控制、依法管理、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的温泉开发利用重大理念60场次。
14)已完成。所属温泉公司已对习近平同志提出的福州温泉开发利用要“从严控制、依法管理、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的重大理念进行再梳理、再提升,并在源脉温泉园设置展示点,不断扩大宣传展示覆盖面。
15)已完成。所属温泉公司已完成亏损原因分析,2023年已实现预期减亏目标,实现营收约3610万元,同比增长约35%,实现利润约-176万元,同比减亏约751万元。已制定2023-2025年经营计划,计划2024年实现盈亏平衡,2025年实现盈利100万元。
16)已完成。所属温泉公司已完成园区提升改造计划,进一步提升改造源脉温泉基础设施,将园区福吧调整为休憩空间与餐饮饮食空间,并推出系列简餐餐品。同时,于园区内新增亲子嬉水、主题庭院等特色娱乐项目,并推出“SPA理疗服务项目”。
17)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前动建光明港温泉水乐园、温泉公园特色水街、温泉文化交流中心等综合性商业项目,进一步落实“温泉+”、“+温泉”商业模式。
2.关于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6)针对“企业增长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8)已完成。市水务集团2023年预计可实现总资产约368.58亿元,同比增长约15.7%,实现营收约35.67亿元,同比增长约15.3%,实现利润约2.22亿元,同比增长约5.82%。针对所属海环公司污水水价定价工作,2023年5月完成《洋里、祥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分析报告》并提交财政评审中心,2023年11月向市政府上报洋里、祥坂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方案,并于2024年3月由市政府会议议定通过。
19)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底前新签3个福州市区外数字水务合同:2023年5月宁夏水务投资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建设项目、2023年7月南平市延平区主城区污水治理项目-水质水量水位检测监测服务、2023年8月昌吉市老城区二次供水设备改造项目智慧水务专项规划。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对外输出漳浦县赤湖工业园五金园区污水处理BOT项目、武汉市南湖片区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及智能监测工程PPP项目等2个水务项目。
20)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已于2023年9月顺利中标“福州市义序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福州市义序片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浦口河一期、胪厦溪一期等项目已于2023年9月底进场施工。
21)已完成。“一库三线”项目工程总体布局和规模论证报告已于2023年9月13日报送水规总院审查,2023年11月10日已根据水规总院审查意见完成报告修编。
(7)针对“重大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22)已完成。2023年7月,已完成“一闸三线”平潭段工程建设,实现全线通水。
23)已完成。已配合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大樟溪莒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材料,并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方案评审会,福州市政府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省市县联合审查会,截至目前市水务集团责任范围内工作已完成。永泰县政府已出具污染源整治的承诺函并正在落实相关污染源整治工作,后续将由福州市政府将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上报省政府进行审批。
24)已完成。尚未到位1810万元资本金,涉及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需缴纳661万元、永泰县城投需缴纳1149万元。截至目前,闽侯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已缴交661万元,剩余永泰县城投1149万元需待永泰县财政局拨款后方可缴交,市水务集团已发文催促永泰城投。
25)已完成。已完成福清、平潭供水协议签订工作,闽侯还未完成协议签订,已多次与闽侯振兴乡村公司磋商条款问题,市水务集团已发文闽侯振兴乡村公司催促加快协议签订事宜,并已将协议疑义事项报请市政府研究协调。
(8)针对“内河旅游开发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26)基本完成。市水务集团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全域治水推进城区内河旅游及温泉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要求,累计通航里程已达50公里。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9条河湖通航开发工作,航线总长74公里。
27)已完成。按照航线运营需求,已完成打铁港河、瀛洲河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于2023年9月29日正式开通运营。
28)基本完成。白马河、东西河、晋安河、光明港、琴亭湖、流花溪、三捷河、浦下河等8条线路,受限于普惠性船票无法覆盖航线运营成本。其中,针对白马河-东西河、晋安河、光明港等3条客运亏损航线,我们采取:一是在观光游船的基础上,拓展开发“内河游+”业态,并植入船宴、剧本杀、下午茶、研学、水上运动等复合业态;二是丰富消费业态,于航线周边配套建设服务建筑、停车场等设施,如大众茶馆、自动售卖机等二次消费服务。针对琴亭湖、流花溪等2条自驾亏损航线,已优化运营模式,对流花溪等客流量不足的自驾航线采取引入社会资本招商运营,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以上方式提升航线运营收入,降低航线运营成本,达到各航线扭亏为盈。所属水务文旅公司围绕产品拓展需要,为进一步增强游客体验感并增加企业营收,积极购置适合各类航线的新船只,2023年已累计新增136艘,计划至2025年河湖各类船只达310艘。
29)已完成。在晋安河、东西河、瀛洲河、光明港、流花溪等通航河道新增服务驿站、停车场、体育运动等配套服务设施11处,截至2023年11月底,配套服务设施累计已达20处。
30)已完成。拓宽二次消费渠道,2023年11月底前已在晋安河航线增加定制包船、游船研学、红色党建、船宴等“内河游+”产品,并已通过各种平台向市场推广销售,吸引更多客群,提升航线营收。
31)已完成。建立并完善“福舟悠游”品牌体系,2023年11月底前“福舟悠游”LOGO、IP已定稿,并通过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等传播“福舟悠游”品牌。
(9)针对“对标行业一流企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32)已完成。已对接评级机构,就当前市水务集团信用评级工作需完善方面进行探讨,在完成集团整体资产梳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并逐级推动落实信用提升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3A评级。
33)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制定《福州水务集团关于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实现“近期成为‘区域型环境服务商’,中期成为‘全国型环境服务商’,远期成为‘国际型环境服务商’”的目标。2023年,市水务集团预计可实现总资产约368.58亿元,同比增长约15.7%。
(10)针对“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34)已完成。2023年9月份以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市水务集团党委先后组织三期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俞慈珍教授和薛寒欣老师分别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习近平在福州:理念创新与实践探索)》《让河道更清,城市更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福州水系综合治理中的生动实践》专题授课。同时,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活动,市水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管水治水和温泉开发利用等重要理念在水务系统中的实践与运用”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35)已完成。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工资总额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市水务集团结合所属自来水公司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及用水价格动态周期调整特征等因素,拟申请实行工资总额周期管理,以水价调价周期为一个实施周期。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制定自来水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周期管理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国资委。
36)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已于2023年6月5日与福州大学签订专业学位硕士班合作协议,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工作。分别于2023年5月、8月、9月派员参加“2023给水大会”“水业青年论坛”“中水协科技委2023年年会”等技术交流会,并于2023年6月12日,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合作举办首届智慧水务创新发展论坛。根据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对产生的论文、专利成果给予1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并设立水务系统科学技术奖,对集团先进科研项目、技术发明及优秀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2023年5月30日,集团卓雄同志被授予福州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集团技术管理部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召开经验分享会,各所属企业技术人员参会。
37)已完成。2023年8月15日,经市水务集团第二十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限清单,并下发执行。2023年10月30日,经市水务集团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下发执行。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38)已完成。2023年9月28日,组织召开市水务集团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宣贯学习会议,对集团党委出台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再宣贯、再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流程,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39)已完成。已组织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自查,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相关报告的进行整改,并明确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责述廉工作中,推动常态化整改落实。
40)已完成。市水务集团本部已再次更新集团党员政治生活馆内容,并修缮损坏的展陈设施,明确党员政治生活馆维护责任部门为党委宣传部,责任人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12)针对“安全生产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41)已完成。为进一步强化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取证,2023年市水务集团及各级企业已取得安全员A证11人,B证27人,C证54人,组织取得应急协会安全培训合格证440人。2023年1月至今,市水务集团及各级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共计103场,覆盖2793人次。
42)已完成。市水务集团组织制定危险作业人员准入培训实施方案,开展理论实操培训,2023年1月至今,组织各级企业完成实操准入培训共计43场,覆盖1073人次。
43)已完成。2023年以来,市水务集团已组织各级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按计划已开展88场,参加1583人次。
44)已完成。2022年,市水务集团已组织各企业开展案例警示教育2场次;2023年10月8日,针对燃爆事故再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3)针对“存在‘吃老本’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45)已完成。所属海环公司已完成三年经营战略计划的制定工作,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企业营收、利润实现逐步增长。
46)未完成。所属海环公司已制定《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板块多元化方案》,积极整合产业链相关资源,完善业务布局及商业模式,为区域扩张奠定基础。
47)已完成。所属海环公司已制定《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技术服务板块发展实施战略》,以江苏科技公司为依托,推动营业规模稳步增长。
(14)针对“对排水管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48)已完成。已梳理53处倒灌点整改清单,采取故障闸门(井室)修复、封堵、堰墙加高、截流井清掏、截污管修复等措施,于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49)已完成。已制定印发提质增效排查工作导则(榕城排〔2023〕92 号),进一步规范涉及截污系统倒灌点排查检查工作机制,并制定印发四城区水系运营监管工作方案(榕城排〔2023〕114 号),进一步提升水系运营监管质量。
(15)针对“推进部分重点项目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50)未完成。针对塘坂引水工程琅岐支线建设问题,于2023年10月再次会同业主单位琅岐城投组织各参建单位讨论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班组调整相关事宜,并报请主管部门琅岐经济区管委会2023年10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对施工方案、合同账户、人工费和补充勘察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已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进场恢复施工。2024年1月完成设备试运行,2024年3月完成设备地锚加固施工,截至2024年4月30日,旧钻杆回拖置换累计1782米,争取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51)未完成。针对敖江原水隧洞管道项目,已全面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同步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控制价编审、施工招标等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5日进场施工。截至2024年4月30日,顶管部分已完成基坑支护,工作井沉井正在下沉;隧洞部分共757米,已完成A段爆破许可评审,正在进行开挖施工,力争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完工。
52)未完成。针对洋里污水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项目,涉及12、14标段未完工问题,已全面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同步倒排施工计划,加大人材机投入,加快推动施工进展,各标段进展情况如下:①12标段:项目计划实施污水顶管共3.25公里,已完成2.93公里,八一七路C4-C5管道衔接、C2-C1、八一七路至秋龙路段顶管施工正在全力推进中,计划2024年7月31日前全面完工。②14标段:项目计划新建污水管8.6公里,已完成6.1公里,塔头路至横屿路段污水管施工正在全力推进中,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
(16)针对“推动解决群众关心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53)已完成。针对飞凤山水厂至高新区过江管道项目,已全面核实项目实施情况,优化施工组织方案。
54)未完成。该项目已完成优化施工组织方案专家评审工作及造价审核工作,2023年11月8日由市建设局组织召开夯管变更顶管施工工艺财政变更专家论证会。截至2024年4月30日,项目管道开挖敷设、水平定向钻段三环保护套管施工、高新区侧发射沟施工及管道焊接等均已全部完成,顶管段1号、2号及3号井已下沉到位,2号井至1号井顶管施工已完成;过江段水平定向钻已完成一级扩孔,各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55)已完成。2023年9月30日前,已在企业微信公众号“福州水务”掌上营业厅实现“缺件补件”“账单打印”服务功能,用户可通过该渠道体验线上便捷服务。
56)已完成。2023年9月30日前,已在营业厅配备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当面办”功能。用户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体验发票开具、账单打印等“当面办”服务。
(17)针对“对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57)已完成。针对基建手续不完备的13个在建及竣工标段,已制定印发《前期基建手续不完善的管道施工项目整改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措施和计划,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其中3个项目为外立面改造、设备技改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5个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并完成基建程序,其余5个项目按照责任清单推进,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58)已完成。针对彬社新村产权办理事宜,已于2023年9月26日再次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中心窗口表示该店面为安置余房,无安置协议及产权发票,无需办理产权。
59)已完成。针对浮村污水厂、连坂污水厂土地产权变更事宜,已安排专人持续跟进,浮村污水厂一期及连坂污水厂一期、二期均已完成土地产权变更方案和申请材料(规划验收资料)收集工作。但BOT经营方正在进行浮村二期及连坂三期建设工作,待浮村、连坂污水处理厂完成各建设期规划验收及BOT经营期满后(浮村厂2037年3月到期、连坂厂2036年6月到期),结合两证合一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0)已完成。针对所属温泉公司五四路211号不动产、水部街道古乐巷4号不动产事宜,结合榕国资产权〔2023〕33号文件要求,已将上述2处公司改制所涉及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情况罗列清单,由市水务集团核实后报送市国资委产权处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61)未完成。针对福州地铁给水迁改工程结算工作,涉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地铁4/5/6号线给水迁改工程共97项,合同价约11649万元,已制定整改责任工作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负责跟办。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97项工程所有结算资料编制并报送地铁集团,地铁集团已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将积极配合地铁集团开展审核工作,力争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算。
62)未完成。针对所属城建院公司六一北路340号产权变更的问题,已发文报请市政府协调变更土地使用类型事宜,并于2024年1月取得批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程序,争取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63)已完成。已制定仓山农村总表催欠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催欠工作,采取催缴函件、停限水、起诉、律师函、诉讼风险评估等措施对仓山区欠费单位进行催缴。
64)已完成。2023年5月完成《洋里、祥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分析报告》并提交财政评审中心,2023年11月向市政府上报洋里、祥坂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方案,并于2024年3月由市政府会议议定通过。
5.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足的问题
(18)针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65)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应收账款清欠工作方案的制定,并指导所属城建院、海环公司等所属企业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做好欠费用户分类,落实责任清单,通过发送催款通知书、签订还款协议、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大催欠工作力度。
66)已完成。所属海环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应收账款原因分析报告的编制,根据工作计划全力催收政府类欠款,对于企业欠费用户已收到35户企业还款承诺,涉及金额约6539万元。所属城建院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占比约95%,已向欠费主体发送催款函、律师函31份,涉及金额约1266万元。
67)已完成。①巡察期间,市水务集团应收账款79912.15万元构成为:水务本部578.62万元,海环公司22438.85万元,城建院公司10252.07万元(包含城建工程检测公司234.06万元,城建数智科技公司153.64万元),城建工程检测公司234.06万元,城建数智科技公司153.64万元,自来水公司29254.68万元(含水费欠费21197.3万元),琅岐公司35.38万元,供应链公司8459.88万元,工程公司5377.63万元,排水公司247.58万元,水环境公司32万元,温泉公司554.24万元(含温泉水费欠费96.15万元),滨海水务公司1609万元,水资源开发公司225.53万元,文旅公司120.73万元,海峡环境公司338.26万元,扣除城建工程检测公司与城建数智科技公司重复计算的应收账款,市水务集团的应收账款约79524.45万元。自来水公司水费欠费21197.3万元、温泉公司水费欠费96.15万元完成情况已在第89条整改进展情况中进行描述,此处不再赘叙,综上所述,市水务集团最终确认的应收账款约58231万元。
②截至2024年4月30日,市水务集团已累计实现应收账款回收28836.94万元。其中,集团本部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478.62万元,海环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14536.67万元,城建院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4067.79万元,供应链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5785.43万元,水务工程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1517.27万元,排水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95.33万元,温泉公司(不含水费)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431.31万元,滨海水务公司完成应收账款回款约1240万元,水资源开发公司、水务文旅、海峡环境公司均已全部完成应收账款回款合计金额约684.52万元。
③截至2024年4月30日,市水务集团应收账款暂未回收约29394.06万元,集团已分类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其中,集团本部剩余100万元为马尾财政欠款,正积极对接了解马尾财政资金情况跟进回款工作;海环公司已收到29户企业用户还款承诺涉及金额约4945.09万元,剩余2957.09万元为县区及市外财政类应收账款,均已明确责任人积极对接跟踪财政资金情况;城建院公司剩余应收账款约6184.28万元,主要为县区及市外财政类应收账款,已向欠费主体发送催款函、律师函31份,均已明确责任人并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等欠费主体进行对接,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历史应收账款回收;自来水公司(含琅岐海水公司应收账款约35.38万元)非水费应收账款项目系工程分公司2010年前工程款项8057.38万元,因历史原因整体项目无法审结,已按会计准则做账务处理,对琅岐管委会的财政欠费约35.38万元已明确责任人并主动对接积极沟通请款;供应链公司已发送律师函件、催款函、工作联系函等共计91份,现场拜访6次等方式催缴剩余2674.45万元应收账款;水务工程公司已发送请款函件、催款函合计43份涉及金额约1777万元,剩余约2083.36万元目前正按合同约定加快竣工结算工作,以便尽快按合同约定发起请款;排水公司(含水环境应收账款32万元)已发函报市建设局、仓山区政府等主管部门要求尽快予以支付涉及金额约184.25万元;温泉公司(不含水费)完成法律程序1户涉及金额约26.78万元,正积极配合法院跟进司法执行情况;滨海水务公司已发送欠费催款函件(主要为滨海新区财政类项目)44份追缴剩余应收账款约369万元。
(19)针对“投资项目回报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68)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编制印发《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改善经营工作方案》,指导各所属企业明确任务、时限与责任人,通过供水水价与污水水价调整、体制创新、市场开拓、加快竣工结算等,实现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
69)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编制印发《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评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完善投资评价体系,建立配套投资评审机制,着重对拟投资项目的盈利性、主要风险及风控措施进行集中评审。
(20)针对“数字水务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70)已完成。2023年6月,通过向市勘测院购买排水管网数据并录入系统,完成594公里排水管网数据的录入工作;2023年10月,完成268.43公里供水管网数据的录入工作。
71)已完成。2023年8月,完成主要污水提升泵站、泵井的数据传输改造,实现可通过物联网网关进行回传。2023年10月,完成泵站运营管理系统与APP的开发,进入试运行。2023年11月,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72)已完成。2023年9月,完成24个工程项目的补录入工作。
(21)针对“农村‘一户一表’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73)已完成。针对建新镇梅亭村、凤高村、盖山镇洋下村、螺州镇鳌山村、盖山镇首山村、城门镇清富村6个农村“一户一表”改造问题,经与上述6个村委对接确认,盖山镇洋下村、螺州镇鳌山村2个村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建新镇梅亭村、凤高村、盖山镇首山村3个村已列入征迁计划,无“一户一表”改造意愿,已以书面说明或征迁计划表告知我方;城门镇清富村有“一户一表”改造意愿,共涉及128户,于2024年5月15日全部完成改造并通水。
(22)针对“违规款项未索赔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74)已完成。所属自来水公司对39户违章用水单位进行性质认定与费用核定,经现场查核,已全额收回38户违章用水费用97.66万元。剩余一户将按市政府会议纪要执行,涉及金额60.26万元。
75)已完成。针对尚未回收的一个违章用水项目,所属自来水公司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待该项目复工建设完成后再统一结算相关费用。
76)已完成。所属自来水公司已认真总结原因分析报告,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同步修编完善《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稽查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23)针对“科研项目结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77)基本完成。《长距离跨流域多供水的一闸三线工程水价研究》项目已于2023年5月完成结题验收,《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规程》研编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成结题验收;《基于排水模型的城镇排水管网系统优化研究与应用——以福州洋里片区为例》项目已于2023年5月提交延期报告,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以纳滤为核心的给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已于2023年9月提交延期报告,计划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题。
78)已完成。对市水务集团内所有在研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截至2023年11月底,集团有在研科研项目30项,包括集团本部1项、所属自来水公司8项、城建院7项、海环公司10项、工程公司2项、滨海水务1项、温泉公司1项,均无到期未结题项目。
(24)针对“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79)已完成。已竣工未结算项目98个、涉及金额742081.09万元,已制定印发《已竣工项目结算送审整改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措施和计划,分解任务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已完成结算46个、涉及金额42660.29万元,其余52个项目涉及金额699420.8万元正在按责任清单推进,力争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80)已完成。已结算未支付项目49个、涉及金额4187.13万元,已制定印发《已结算项目工程款支付整改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措施和计划,分解任务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已完成尾款支付26个(6个财政项目涉及金额379.2万元、20个自筹项目涉及金额1106.21万元),其余23个项目(均为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701.72万元正在按责任清单推进,已向财政局请款或正在进行调概程序,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即可完成拨付,将积极跟进财政部门,力争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5)针对“存在资产未办理产权证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81)已完成。已制定并印发《福州水务资产产权办理及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指导各所属企业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政策条例,分类梳理未办理产权资产的具体情况,“一类一策”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现已有长乐南路2号等2处资产取得不动产权证;21处因历史原因导致不符合国土部门办证要求的,已按市国资委要求上报;3处资产正在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办理程序;2处资产属改制更名后产权变更已按市国资委要求上报。
(26)针对“基建项目工程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82)已完成。针对基建手续不完备的44个项目,已制定印发《前期基建手续不完善的管道施工项目整改工作推进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措施和计划,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其中2个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33个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并完成基建程序,其余9个项目按照责任清单推进,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27)针对“资产租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83)已完成。所属温泉公司与自来水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租赁资产管理制度,并形成原因分析报告,对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84)已完成。所属温泉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前完成对欠费租户的法律起诉工作,终审获得胜诉,现安排人员跟踪落实法院判决结果。所属自来水公司已向欠租户发起法律起诉,并于2023年9月初审胜诉,二审已于2023年11月开庭,2023年12月二审判决自来水公司胜诉,2023年12月15日欠租户已按法院判决全额缴交欠缴租金、利息、占用费等13.36万元。
(28)针对“审计监督未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85)已完成。2023年9月,组织水务系统内审人员开展“资金管理审计审前培训”,市水务集团所属企业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围绕资金管理相关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技能、审计流程、审计方法等进行辅导。2023年10月,制定下发《水务集团审计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并细化审计培训相关工作。
86)已完成。市水务集团于2023年10月7日第三十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并下发执行,为构建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需要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推进审计工作三年一覆盖提供规划指导。2020年至2023年集团已实现每三年审计监督全覆盖,2023年共完成10个审计项目。审计范围聚焦主责主业,关注重大政策落实、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公司投后评价;持续开展对企业内控体系的审计监督;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域及内部管理干部(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监督工作。
87)已完成。2023年11月13日,《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经市水务集团第二十三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要求集团各部室、各所属企业遵照执行。本手册旨在指导和规范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帮助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7.关于廉政风险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29)针对“大量水费欠费长期催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88)已完成。2023年10月底,所属自来水公司已完善《催费管理规定》与《催费工作手册》,制定《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费欠费清理工作方案》,组成水费清欠工作专班,明确“应催尽催、应收尽收、应诉尽诉”的工作思路,将欠费分为原总表欠费、农村总表欠费、马尾趸售欠费、消防公建欠费、企事业单位欠费、生活工商业欠费、企业关停欠费等七大类,通过发送催欠函、停限水、签署还款协议、开展法律程序等手段开展欠费清理工作。所属温泉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底制定温泉水费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并根据欠费用户情况制定催欠工作方案,通过寄送催欠通知、开展法律诉讼、跟踪法院判决等手段开展催欠工作。
89)已完成。截至2024年4月30日,所属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欠费原因报告,并制定欠费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欠费用户分类,形成欠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已累计发送催缴函3613份,对8468户欠费用户采取停限水措施,已核查梳理合同主体4469户,核实合同主体存续情况1524户,同30户用户签署欠费还款协议,完成诉讼风险评估164户,发送律师函46份,完成诉讼工作9户,完成1户债权申报工作,累计完成清缴水费欠费约2126.62万元。所属温泉公司已完成欠费原因分析报告,实现欠费回收77.38万元,启动法律程序涉及金额11.45万元,通过发送催缴函等措施推进催缴工作涉及金额约7.32万元。
(30)针对“存在差旅费超标准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0)已完成。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完成所有差旅费退款,共涉及178人次37439.93元。
91)已完成。2023年10月17日,市水务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经第二十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2023年10月1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结合企业实际,指导各单位修订完善制度。截至2023年10月31日,各所属企业均完成差旅费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92)已完成。已在水务系统全面梳理排查类似问题,无其他差旅费超标准报销情况。
(31)针对“对施工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3)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已制定并印发《所属企业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
94)已完成。经全面梳理排查,市水务集团所属施工企业仅为6家:城建院公司、工程公司、排水公司、高新区水务公司、滨海水务公司、闽侯水务公司,上述6家施工企业均已完成劳务班组管理制度修订工作。
(32)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5)已完成。于2023年10月完成6个长期闲置账户的销户工作,并结合日常审计检查工作,督促所属企业及时梳理日常使用账户。
96)已完成。于2023年10月完成市水务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对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日常管理、网银管理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制度规范,要求所属企业参照执行。
(33)针对“大宗物资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7)已完成。针对货物类供应商名录库,2023年11月2日经市水务集团第二十二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不再建立货物类供应商名录库,同时取消现存的4家所属企业的货物类供应商名录库;针对服务类供应商名录库,已制定《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并印发所属企业,要求参照执行。
98)已完成。所属城建院公司、海环公司、自来水公司、供应链公司下属的18家权属企业已制定大宗物资采购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99)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党委已修订完善《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共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重新梳理党委会权限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100)已完成。结合2022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所属12家企业党组织“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制度落实。
(35)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01)已完成。2023年9月19日,市水务集团党委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各所属企业主要领导召开从严治党专题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调部署。
102)已完成。2021年以来,市水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均能够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36)针对“招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03)已完成。针对巡察发现的市水务集团所属5家企业未按规定报批即开展招聘工作涉及24人的问题,集团已组织相关企业对涉及违规招聘的24人的背景条件进行“回头看”,经核查,24人均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同时,对未按规定报批即开展招聘工作的4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104)已完成。2023年10月17日,经市水务集团第三十一次党委会研究审议,修订完善集团《人员招聘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招聘规范专题会议,再次强调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重点明确招聘计划上报的流程和时间。
105)已完成。已组织对市水务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2023年招聘情况进行梳理,各企业均按招聘计划执行,无未批先聘情形。同时,将继续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7)针对“兼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06)已完成。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20名违规兼职人员,已责成所属自来水公司、海环公司、水资源开发公司等单位进行整改。
107)已完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类似问题,对市水务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共计394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排查,除巡察反馈指出的20名违规兼职人员外,另有3名同志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已责成各所属党组织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底,全部违规兼职人员均已应退尽退。
108)已完成。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重申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企业离退休人员任职行为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做好宣贯教育。
109)已完成。督促指导各所属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掌握干部职工兼职数量,进一步规范兼职审批程序,并已于2023年11月28日对6名市水务集团及权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社团兼职问题,开展批评教育。
110)已完成。2023年10月30日,经市水务集团第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完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员工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人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或者竞争关系的企业兼职(任职) 、投资入股或者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11)已完成。1名同志退休后违规在原企业担任顾问所得薪酬60309.3元,已于2023年10月全部追回。
112)已完成。已对水务系统员工退休返聘事项全面排查,并提交相关分析报告,一方面严格规范退休人员管理,重申“员工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人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或者竞争关系的企业兼职(任职) 、投资入股或者从事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注重高素质年轻员工的培养和锻炼,优化管理人员梯队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8)针对“人才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13)已完成。市水务集团已于2023年10月启动2024年度校园招聘计划,在年度招聘计划的基础上,加大“双百计划”等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水利、BIM开发领域、固废、科技环保、计算机等专业人才,以进一步增强集团的人才储备和创新能力。同时,于2023年9月安排《赢在行动学习—组织问题分析与解决》的“精英计划”管理技能提升专题培训,重点培养核心人才。
114)已完成。已组织所属城建院公司与锐仕方达、猎聘两家猎头公司,海环公司与必高环保、上海金猎两家专业猎头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39)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15)已完成。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24人存在未按规定登记护照领取及归还时间的问题,已根据《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保管、使用登记表》记录的证件领取及归还时间,对相应台账进行完善。同时,重新修订并认真组织学习《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宣贯教育。
116)已完成。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类似问题,对市水务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共计626名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除巡察反馈指出的24人外,另有8名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中存在未体现证件领取及归还时间的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均已完成整改。启用2023年制定的《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因私事出国(境)证件领取归还审批单》,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10.关于党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40)针对“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17)已完成。已制定下发水务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测试的通知,2023年11月3日,组织74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参加基础理论测试,同时,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职业能力测评相关工作。
118)已完成。已重新修订《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将“将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的重要台阶”纳入制度。
119)已完成。因原负责党务的管理人员受限于年龄无法实施提任,已采用“老人老办法”方式,设置自来水公司、工程公司党委委员,由郑文芳、陈瑞山同志分别担任;补配排水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由钟宏彬同志担任;以上同志专责抓好党建工作。
(41)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20)已完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评先评优工作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格落实党员处分影响期内本人及所在党支部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自2023年4月份以来,先后组织推荐福建省“最美职工家庭”、“福州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荣誉奖项共涉及59人次,均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121)已完成。已督促所属海环公司党委召开党费管理工作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重新测算2018年11月至2023年3月在册126名党员党费差额。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完成126名党员补缴党费工作,累计收缴238357元,已实现应缴尽缴,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42)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22)已完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11名党员干部组织关系与党内职务不属于同一党支部的问题,市水务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整改工作。其中,李招群同志因工作调动,其组织关系已于2023年8月28日由集团机关第二党支部转至福州国控公司机关党支部;林锦同志已于2023年8月29日免去供应链公司党支部委员职务;卓海涵同志已于2023年9月20日免去城建院公司第二党支部委员职务;其余8名同志均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其党内职务所在的党支部。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类似问题,经排查,集团另有2名党员干部存在组织关系与党内职务不属于同一党支部的问题,均于2023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成。
123)已完成。针对所属海环公司祥坂党支部未按要求选举党支部委员的问题,已督促祥坂党支部重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10月19日,祥坂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含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类似问题,经排查,权属海滨海资党支部存在类似未选举支部委员问题,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已督促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3)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24)已完成。2023年9月19日,市水务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25)已完成。结合中秋、国庆“两节”等重点敏感时机,由市水务集团党委书记组织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及所属企业主要领导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联系企业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44)针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26)已完成。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水务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已全面核查2018年以来评先评优情况,相关先进集体和个人均符合评选标准、条件,未发现违反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自2023年4月份以来,集团各单位先后组织推荐福建省“最美职工家庭”、福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等荣誉奖项共涉及59人次,均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127)已完成。2022年1月新提任干部批次已及时终止流程,2022年3月重新启动该批次共计17人的提任工作,均已书面征求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2023年9月28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三季度党建推进会,重申《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荐选拔中层正副职级干部的工作流程》,强调将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作为必要的组织程序,确保干部提任工作的严肃性。
(45)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28)已完成。2023年9月30日前,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督促指导市水务集团信息管理部和战略投资部6名同志认真对照岗位职责,重新梳理排查各自廉政风险点,并做好备案工作。
129)已完成。2023年10月31日前,已督促指导市水务集团本部及各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先后完成126名新入职人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的填写审批工作,完成171名岗位调整、工作职责变化人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的更新审批工作。
12.关于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有不足的问题
(46)针对“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0)已完成。市水务集团纪委人员配备权限在市纪委组织部,集团纪委空编人员将根据市纪委组织部规划进行补充。
131)已完成。所属水资源开发公司于2023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纪检委员,城建院公司所属福州城建数智科技公司于2023年7月选举产生纪检委员,海环公司所属海滨海资联合党支部于2023年8月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纪检委员,海环公司所属祥坂污水厂党支部于2023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纪检委员,市水务集团机关第一、二支部于2023年11月调整委员职责分工,配备纪检委员。
132)已完成。2023年10月9日邀请市委巡察办领导,组织针对市水务集团及所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讲座。
(47)针对“监督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3)已完成。市水务集团纪委根据市纪委关于防抗台风等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在2023年7月及9月针对工地现场防控台风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9月18日至28日,集团纪委结合中秋国庆节前“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成立4个督查小组,通过查阅财务账册、查看会议记录、翻阅内业台账等方式,对本部及所属企业“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大宗物资采购、节前慰问品发放、防汛救灾及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
(48)针对“推动廉洁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4)已完成。根据市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情况及每年新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新入职干部职工廉洁教育。于2023年7月将新入职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教育纳入新员工培训方案并已完成授课。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3.关于市水务集团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9)针对“2018年市委常规巡察整改中,福州水司尚有两处职工宿舍2.58万元租金未收回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5)已完成。2023年6月,已与吴某某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截至2024年5月,已收回全部欠缴租金11225.36元。
136)已完成。已于2023年10月全额收回林某某欠缴租金14914.8元。
(50)针对“2019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中,蓝色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590.28万元项目资金未收回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7)已完成。蓝色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工程已于2014年8月完工,2015年10月办理竣工验收,预算金额3700万元,并于2016年3月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报告,该报告已经由建设单位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市水务集团、施工单位工程公司三方盖章确认,审后金额为3443.79万元。现蓝园管委会及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原第三方结算审核报告造价过高,提出异议,市水务集团已进行多番沟通,蓝园管委会初步同意重新委托其它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复审。同时,我司已向律师事务所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向福州市仲裁委提交正式仲裁申请资料。
(51)针对“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中,党委班子成员未参加共建社区活动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38)已完成。2023年9月19日,市水务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法规,对班子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调部署。
139)已完成。结合近邻党建工作,市水务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挂钩联系单位的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带头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例如:陈宏景同志、朱宸熠同志参加集团机关第一、二党支部与旗汛口社区党委联合组织的“金秋重阳忆初心 银龄红心永向党”主题党日暨志愿服务活动;吴家赋同志与挂钩联系点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党支部深入驻地社区开展“水电气网”一站式现场办公志愿活动;颜健康同志与海环公司党员志愿者前往近邻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月志愿服务活动;黄强同志与水资源开发公司党员志愿者到省血液中心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志愿服务活动;王鸿捷同志参加由温泉公司党支部、龙泉社区党支部等单位共同开展的“中秋暖人心 月圆话温情”志愿服务活动;胡发胜同志参加高新区水务公司党支部开展的“清洁我们的家园 文明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林锋同志参加城建院公司党委与东大社区党支部共同开展的“美好生活·与法同行”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等等。此外,2023年下半年以来,以七一慰问、八一双拥以及迎接中秋国庆、重阳敬老孝亲为主题,所属企业均能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与。
(52)针对“2020年市委碧水保卫战专项巡察整改中,雨污混流管网排查改造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40)已完成。已完成2020年市委碧水保卫战专项巡察整改要求的126个雨水排口小流域排查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53)针对“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中,对高新区南屿水厂等项目整合收购工作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141)已完成。2023年9月所属高新区水务公司成立收购领导小组推进项目进展,并与南屿镇政府开展对接工作;2023年10月草拟完成南屿水厂收购实施方案;2023年11月经高新区水务公司、市水务集团董事会审核通过南屿水厂收购实施方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市水务集团党委期间,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12件,截至2023年12月,已办结12件6人。
截至2024年5月,市水务集团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5件19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5件19人。市水务集团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对22人(次)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及以下干部22人(次),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其他处理20人(次)。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在管理元一花园底层店面出租过程中,存在未按照新竞价的租金价格签订租赁合同、未足额收取租金等问题,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原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林淼予以政务撤职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对1人予以岗位调整。
(三)其他情况
因未履行对房屋租赁、签订合同及租金收取等工作的指导责任,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林华勇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对2人予以提醒谈话,对4人予以谈话提醒,对12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1人作出书面检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存在‘吃老本’情况”的问题
(责任领导:林锋;责任部门:运营管理部、战略投资部;配合部门<单位>:财务部;责任单位:海环公司)
整改措施:指导所属海环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积极整合产业链相关资源,努力实现业务板块多元化。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针对“推进部分重点项目缓慢”的问题
(责任领导:黄强;责任部门:建设事业部;配合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排水公司、自来水公司)
整改措施:①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塘坂引水工程琅岐支线建设,力争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②针对敖江原水隧洞管道项目,积极协调解决外围问题,加快工程建设,力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③针对洋里污水厂厂外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积极协调解决外围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针对“推动解决群众关心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责任领导:黄强;责任部门:建设事业部;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解决飞凤山水厂至高新区过江管道项目外围问题,加快施工进度,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四)针对“对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责任领导:黄强;责任部门:建设事业部;配合部门<单位>:运营管理部;责任单位:工程公司、城建院公司)
整改措施:①涉及金额约1亿元地铁给水迁改工程结算事宜,积极对接沟通地铁集团,制定整改项目清单,落实到责任人,配合地铁集团力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算。②涉及城建院六一北路340号产权变更事宜,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土地性质调整及划拨转出让事宜,争取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产权变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1025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电子邮箱:fzswdqb@163.com。
中共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