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送水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2-10-26 3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釆用挂网询价釆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服务的釆购,现邀请你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邀请

1 询价编号:BHSW2021CG-102

2 询价釆购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要求等详见“询价一览表”。

询价一览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每车次运水量

单位

单价(含税)

1

为询价人指定用户提供送水服务

10吨

车次

     

报价金额(含税):¥     元 (大写:     元,税率    %,不含税价      ,税额     元)

 

注:

1、报价人报价应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人报价应包含由报价人承担的全部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中单价在相关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2、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根据询价人的通知要求在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区域范围内通过运水车运输的方式为询价人指定用户提供送水服务。

3、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本次询价采购服务单趟次/10吨最高限价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报价。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由报价最低的两名报价人中选,两名中选人按相同比例共同完成送水服务。在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人的报价最低价作为合同签约价,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对此进行承诺。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期内送水服务费达5万元(先到为准)。

2)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用密封的形式,并在密封面注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同时在各密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我司。

(3)报价文件送达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起第五个工作日之内,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 收件人: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漳江路公交首末站4F

联系电话:0591-87529791

 

二、报价须知

1、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待询价人需要时备查。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 报价人报价的服务必须符合“询价一览表”的要求,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类型和服务范围。上述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3 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报价人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二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4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评审办法、时间及地点

1、评审办法:符合条件的报价人最低价成交,由报价最低的两名报价人中选,均按照最低价签订合同

2、评审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31日下午15:00,位于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成交报价人。

 

四、 签订合同

在通知成交后,根据釆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

 

五、 询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成交报价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成交报价人。

 

附件:《送水服务采购合同》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水务询价函:关于送水服务采购项目的询价函及合同2022.10.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