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食堂货物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二次)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釆用公开挂网询价釆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服务的釆购,现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情况
1、 询价编号:BHSW2022CG-050
2、 询价釆购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要求等详见“询价一览表”。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1 | 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约25万元/年 | 详见《配送食材主要类目表》、《食堂商品验收参考标准》 | 福州市长乐区 漳江路公交首末站 2F员工食堂 | 1年 |
注:
1. 报价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食材、包装、装卸、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等其他费用。还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及报价费用等。
2. 本项目按照优惠率报价, 优惠率范围为85%-100%(含85%),报价人报价优惠率未在此范围内,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 优惠率:优惠率是中选人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给出的优惠率,优惠率=(优惠后的货物价格/询价文件规定的同一时期的基准价格)*100%。本项目价格按当月基准价格*中选优惠率作为当月结算单价。
4. 评选时以优惠率更优作为中选依据。
5. 中选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本项目为年度采购项目,具体供货日期于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拟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注明。
7. 供货时间:中选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采购人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9. 合同期限满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下一个供应商的,中选人合同期限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至采购人重新确定供应商或新中选人完成供应交接为止。
10. 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计划通知为准。结算时,按当月基准价格*中选优惠率作为当月结算单价,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所有货款中选人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
11. 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用密封的形式,并在密封面注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等,同时在各密封处加盖公章寄送至我司。
12. 报价文件送达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起第五个工作日之内。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收件人: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漳江路公交首末站4F
联系电话:0591-87529791
二、报价须知
1. 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卫生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待询价人需要时备查。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2. 报价人报价的服务必须符合“询价一览表”的要求,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相关技术参数。上述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3. 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二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4.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三、评审办法、时间及地点
1. 评审办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优惠率最优成交。
2. 评审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8日10:00,于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询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
在通知成交后,根据釆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附件:1.配送食材主要类目表
2.食堂商品验收参考标准
3.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3.2 挂网询价版本(二次-清稿):关于2023年度食堂货物采购项目的询价函及合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