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烈试验段一都溪泄水口改造和十八重溪管道段新增排水(泥)阀井工程询价公告

2023-07-17 4

各报价单位:

我方因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需要,现对该工程官烈试验段一都溪泄水口改造和十八重溪管道段新增排水(泥)阀井工程项目进行询价。

一、报价方式:受邀请的报价人,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价(邮件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纸质报价原件需同时寄送至委托方联系人。寄送的纸质报价文件与邮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内容为准,报价时间以收到纸质报价资料为准。报价截止时间:2023720日;在此时段后报价均无效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1、官烈试验段一都溪泄水口改造工程:K0+000(X=2861759.131,Y=415272.037)~K0+090(X=2861679.907,Y=415295.955),起点现状一都溪DN3000原水管道的泄水管,终点接入现状河道。管道采用同现状DN600的泄水管,采用直缝钢管。(详见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验收方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十八重溪管道段新增排水(泥)阀井工程:

新建排水阀干井1座,采用C25钢筋砼结构,内径2.5m,井高6.522m,井壁及底板厚0.2~0.25m,盖板厚0.12m;新建排水阀湿井1座,采用C20素砼结构,井内径1.4m,井高6.522m,井壁及底板厚0.2~0.25m,盖板厚0.12m。新建DN600钢管长约9.5m;新建DN1000砼溢流管长约7m;新建C25钢筋砼护面长3m,宽2m,厚0.4m。(详见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验收方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受托方应具备水利或市政施工资质。

三、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经财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支付至审后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索赔无扣款的情况下付清(不计利息)。受托方申请付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收到受托方付款申请及有效发票后支付对应价款,如因未收到发票等情况,委托方可延迟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结算以预算书、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为依据,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财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造价为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翁晨冰;

2、联系电话:0591-87867621

3、传真: 0591—87888761

4、邮箱:1004431533@qq.com。

五、报价说明:

1、本项目要求报价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接受询价单位请结合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根据以上工作内容自主做出报价,其报价应包含施工费、单位管理费、利润、税费、技术咨询费、技术人员往返项目现场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等。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6.25万元,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的98%结算时以财审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金额为准。接受询价单位必须承诺能够配备足够的、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服务内容按期完成,并结合单位自身实力、本项目工作内容、风险特性等相关内容进行最优报价。

4、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官烈试验段一都溪泄水口改造和十八重溪管道段新增排水(泥)阀井工程项目报价承诺函及报价表(附件一)

2)项目负责人证件

3)其他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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