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服务询价公告

2025-11-14 4

我方因业务开展需要,现诚恳邀请贵方对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服务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方式:

报价人以纸质文件形式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20251118日下午15点前递送到;在此时段后报价均无效。

二、服务内容:

为保障我司用电工作稳定开展,现拟以公开询价方式确认电力交易平台售电单位。供应商与采购人按“市场均价+服务费”套餐模式。市场均价取履约月全体售电公司批发市场电能量结算均价,统计不含绿色电力交易、春节短周期等其他交易,市场均价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可查。本次询价为零售度电服务费单价询价,报价为完成本服务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度电交易费及电力市场化交易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即所有材料打印费用、人工费用及交通费用等),报价为含税报价。

本次询价针对套餐“市场均价+服务费”模式进行报价。

三、企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年度公示并注册满1年,须提供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年度公示有效网页截图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2)供应商2024年年交易电量不少于300万兆瓦时,以供应商提供的在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上《2025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购电侧市场主体电量限额》的“双边限额”为准;

四、工作要求

1. 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为采购人提供电力交易服务。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配合维护福建省电力交易平台公司信息的规范性。

2)供应商需每月定期联系采购人,收集次月用电计划,参考每月采购人电量预报进行交易,若计划电量和实际电量出现偏差,供应商承担全部偏差考核。

3)供应商需及时提醒采购人登录福建省电力交易平台确认上月结算数据。

4)供应商需根据需求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报告。

5)供应商需及时提醒采购人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变化。

6)采购人提出的电力市场相关问题,供应商需及时响应。

2.供应商需至少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专员一名。(提供授权书)

3.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零售套餐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4.对采购人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5.向采购人、电网企业及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提供与履行《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合同详见附件)。

6、每月把电费清单上的“平-市场化交易的电价”扣除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平台的“市场均价”后与“服务费”对比,如果有偏差,供应商需按《福建省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按照月度结算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月度结算电量按采购人月度实际电量结算,以电网企业电力计量装置采集并推送至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的实际电量为准),电费中已包含服务费,采购人不再另外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工

2、联系电话:15059419139

七、报价说明:

1、接受询价单位请按收费标准做出报价,其报价除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外,还应包含本单位管理费、利润、税费、技术咨询费、技术人员往返项目现场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等。

2、本项目比选方式:采取最低服务费中标。若报价文件中的度电服务费相同,以供应商在福建省2024年07月至2025年06月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等级高者入选。若服务费及信用评价等级均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认服务单位。

3、根据  市场询价  计费,本项目服务费不设最高限价。接受询价单位必须承诺能够配备足够的、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服务内容按期完成,并结合单位自身实力、本项目工作内容、风险特性等相关内容进行最优报价,接受询价单位一经选择确定为该项目服务单位,其报价将作为最终服务合同价,不再另行调整。

4、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1)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1118日下午15点前送达,递交报价文件人员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材料未按时递交或递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A地块)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8#楼八层 市场经营部;

4)密封性要求: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时间;

5)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2024年年交易电量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其他相关资料。

 

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水务附件.docx


福州高新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