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福州这家公司被立案处理

2025-01-15 4

案例解析

近日,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稽查人员在晋安区巡查时发现,某公司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多次使用取水车违规取水。自来水公司稽查人员立即对违规取水现场予以取证。

经查,该公司未就该取水车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办理取水卡,同时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的行为也未作任何报备,属违规用水行为。自来水公司稽查人员向该公司释明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的危害,并告知该行为属于窃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目前警方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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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小科普

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的危害

市政消火栓是紧急情况下用于灭火的重要设施,擅自开启市政消火栓取水,不仅会浪费水资源、造成部分区域管网供水压力不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用水,更容易损坏消火栓,影响紧急情况下消火栓的正常启用,危及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

相应后果

使用市政消火栓取水的用水水量并未正常计量、计费,属于窃水行为,不仅面临民事经济赔偿,情况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举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供用水市场,维护供用水秩序,鼓励市民和社会各界对供用水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今年,自来水公司正逐步推行供用水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自来水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968933”、“福州水务”微信公众号“客户服务-随手拍”、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普法小课堂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公共消火栓和消防旁通管取水用于与灭火无关的用途。”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等部门需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用自来水的,应当向供水企业申请专用取水点,并承担工程建设费用和用水费用。”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七)擅自开启消火栓或者破封消防旁通管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公安、卫生、规划、环保、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

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

 

供稿:自来水公司

拟稿:王澍筠 集团法务部

拍摄: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