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选聘福州市四城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存放机构的邀标函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选聘福州市四城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存放机构的
邀标函
各有关商业银行: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1990年10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169287.48万元,为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52.57亿元,所有者权益24.8亿元。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生产与销售;自来水管网的建设与维护;水质监测等。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改造给水管道;(2)新建供水管网;(3)小区二次供水建设和管理;(4)信息建设项目。根据2019年4月2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93号)和2019年9月19日取得的本项目《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19】A000003号);2020年项目公司拟计划新增不超过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为充分发挥专项债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专项债资金存放综合收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80号文)有关规定,现拟在各有关商业银行间采取竞争性方式,最终以综合评分法排名前后选择资金存放银行。邀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放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存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资金存放期限:专项债资金到位后一年内
3、资金使用计划:根据福州市四城区提升城市供水水质项目工程计划进展情况,预计2020年下半年约提取7000 万元、2021年上半年提取约3000万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参加竞标银行资格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2018年度综合评价达到A级,且在我司已开立账户。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银行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基本情况介绍并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2、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人民银行2018年度综合评价A级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资金使用计划,提供债券资金存放金融服务方案介绍(包含服务团队介绍,为福建省政府地方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经验,一年期内各档期定期存款(含智能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各档期收益率以及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5、对资料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需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印章。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将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上应加盖报名人公章,包括封面章和骑缝章各一枚,于2020年06月30日18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司纪委监察室。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2、于报名截止时间后,我司将对所有有效申报文件根据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方案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审,综合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中选人,若遇综合分数一致时,与我司项目有合作往来的且已取得项目授信的银行将优先中选。若遇综合分数一致,并与我司项目有合作往来且已取得项目授信,授信额度较高者中选。
3、对报送文件弄虚作假,或中选人未能完成相关承诺事项的,或中选人拒绝与我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我司将该金融机构列为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已经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中选人;中选人违反协议约定的,我司将按协议约定追究该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并不再将该金融机构列为今后我司的邀标对象。
4、报名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次邀标的所有条件及评审规则。
5、报名人对本次邀标有任何疑问,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林锦
电话:87533793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榕水大厦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15日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方案综合评分表.docx

